[操作步骤]
1、设置计算规则,按成本中心设置不同的计算规则,不设置的成本中心默认按通用计算规则获取数据。
2、系统预置了10种计算规则,例如:目前在产品分配标准“按用料清单”计算逻辑就是分别对应SYS_001至SYS_004。当然如果预置的规则不满足需求,还可以自定义计算规则,比如需要将本期的退料和补料全部由本期完工产品承担,需要配置计算规则为:子项完工数量=应发数量*父项完工数量/父项下达数量+补料数量-退料数量,具体计算表达式可以参考下图二。
3、计算规则中增加了参数 “按照已领数量重算替代的使用比例”、 “按规则计算月末在末在制结存不小于0”。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勾选。
4、当月末在制计算规则设置好之后,就可以去月末在制分配标准值维护-业务操作-获取在制结存,当修改了计算规则或者生产订单数据发生了变化时,需要重新获取在制结存。
5、获取之后的明细数据如下,当存在复杂替代时目前系统还不支持复杂替代下的反算,建议修改期末在产数量并保存。获取的领料数量、补数数量、退料数量已考虑期间,不在本期间的数据不会获取。
6、部分已知特殊场景会导致规则计算的期末在产品数量和成本计算之后的期末在产品数量不一致。已经在说明页签备注,若有新的场景可以通过提单反馈。
7、第一次使用该功能时,需要去在产品分配标准设置中选择分配标准“月末在制数”。
8、由于月末在制分配标准值维护“获取在制结存”功能依赖“在产品盘点数量录入”中的订单数据,因此,每个期间第一次成本计算前需要去“在产品盘点数量录入-业务操作-盘点”手工盘点操作。此操作每个期间只需要做一次,不需要每次成本计算前进行手工盘点,因为,在成本计算时系统会自动再盘点一次,确保系统获取的数据准确。(原本考虑自动盘点功能集成到结账操作中,但是考虑到已知的性能问题,将自动盘点功能集成到结账操作中)。
9、当第1、4、7、8步操作好之后就可以开始成本计算。